政协委员、中国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透露,全总、人保部等部门已对此劳务派遣做出调研,拟出台相关补充政策。
“全总、人保部等多个部门正在研究磋商,可能通过出台补充政策来规范这个用工形式。”张鸣起透露,解决“劳务派遣”的现状,首先是通过“立法”来解决,比如颁布规章,行政规范,对“越轨”行为进行规范,“目前,各部门在做调研,具体的操作方式还没有确定。”
同时,张鸣起建议,有关部门能不能采取一些措施推动用人单位。比如,每年给用工单位一些指标,可以将表现好的劳务派遣工转正。
权益得不到实现
张鸣起委员全程参与了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制订,其中与劳务派遣相关的有10条。“首先对于岗位的描述‘临时性、辅助性、替代性’。为避免出现一些弊病,也有禁止性的规定,比如‘不得逆向派遣’。还有就是劳务派遣工‘同工同酬’,享有与正式工同等的劳动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民主的权利等。”张鸣起说。
“但不得不承认,现在劳务派遣存在滥用问题。”张鸣起说,多数岗位和“辅助性”不符,已经用在“主要”岗位,这样就“越轨”了。
“什么是三性?这个问题能不能具体化?在当初制订时,各方就有许多意见。”张鸣起坦言,“临时性”最难,“辅助性”和“替代性”则相对容易制订。
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,权益得不到优先实现。比如,同工同酬,大部分企业没有办法做到。就目前可以比较的相同岗位,收入差距很大,这包括了基本工资和福利。甚至有的企业为了规避“同工同酬”,将一个岗位全部换成了劳务派遣工,这样就不存在差异性。
“另外存在缺失的是,民主和政治权益。”张鸣起告诉记者,少数企业会在职代会里安排几个劳务派遣工作为代表,但仅仅是极少数。同样,参加工会也碰到问题。用工企业不愿意让派遣工入会,而劳务派遣公司由于员工不在公司内,工会又会出现活动不方便的问题,两头不着调